現在在青島創業合伙是很常見的了,并且占比也最大,這樣可以利用各自的優勢資源,迅速成長,那么在青島注冊公司創業的時候,因為股東可以使自然人,也開始是企業,所以在青島注冊公司的時候因為新公司注冊需要提交投資人(股東)相關證明文件,而不同類型的股東系統提交的資料有所不同,所以很多人不知道要提前準備什么材料,今天青島聯合聯拓財稅將各種類型股東在青島公司注冊時需要投資人(股東)資格證明文件的信息進行了整理,幫助創業者在青島工商注冊的時候可以作為參考,當然如果覺得相關流程和材料比較麻煩,可以直接咨詢我們的工商顧問進行注銷,也可以類型我們進行公司注冊的代辦。
所謂股東一般是公司的投資人,多數情況下是要求作為公司的股東的并且占用公司的一定股份,但是股東除了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的形式,主要分為分為一下5種情況, 下面將青島工商注冊不同類型的股東所需要的證明文件進行類整理
1.投資人(股東)為自然人的,提交其居民身份證原件電子版,這種是最常見也是最簡單的形式
2.投資人(股東)為內資企業的,提交加蓋本企業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并掃描成電子版
3.投資人(股東)為事業單位的,提交加蓋本單位公章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并掃描成電子版
4.投資人(股東)為社會團體的,提交加蓋本單位公章的《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及民政社團管理部門確認的《非黨政機關所辦社會團體證明》,并掃描成電子版
5.投資人(股東)為境外企業的,提交企業經所在國(地區)公證機關公證并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經所在國(地區)注冊機關核發的注冊證書,并掃描成電子版
投資人(股東)為外籍自然人的,提交其經所在國(地區)公證機關公證并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身份證、護照復印件或長期居留證明。其中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自然人投資者的身份證明應為當地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特別行政區護照,臺灣地區自然人投資者的身份證明應為當地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護照或者內地公安部門頒發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其中,外商投資合伙企業的境外合伙人還應提交經過公證認證的境外住所證明。